从事家政服务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包含《中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中国食品安全法》。


1《中国宪法》


需要重点知道的是《中国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达成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需要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2《中国劳动法》


需要重点知道的是《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劳动者享有权利的规定: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同意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置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如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包含: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升职业技能;


(3)实行劳动安全卫生流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讲究职业道德。


劳动者维护权利的渠道:第一是在不违背法律的首要条件下劳资双方协商解决;第二是请工会和劳动主管部门出面协调;第三是申请劳动仲裁;第四是提起法律诉讼。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推行当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3《中国劳动合同法》


需要重点知道《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条件,尤其是关于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两种劳动合同形式的规定。


从事家政服务需要足够看重签订劳动服务合同,只有如此才能依法维护我们的权益,不然,我们的权益不只得不到有效保护,假如用人单位借助你从事了违法活动,你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家政服务合同是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职员、家政服务对象(顾客)三方相互之间、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家政服务容易见到的合相同种类型表现为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职员之间签订的管理或劳动合同、家政服务职员与家政服务对象签订的雇佣或委托合同、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或中介合同。


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的需要是:


(1)资格合法。作为雇用方,应该是依法成立经营、组织、管理、培训机构,包含家政公司、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与这类机构交际,第一要知道它的地位合法性。作为务工者需要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备肯定文化程度的具备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职员。家政服务对象若是家庭雇主,因为家庭雇主在国内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尚不具备合法的合同地位,即家庭不具备作为用人单位的资格,如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家庭雇主与家政服务职员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适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2)内容合法。服务合同的内容,第一需要具备《中国劳动法》规定必须具备的条约,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除这类必须具备条约外,双方当事人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约,如工作地址、试用期限、食宿条件等。家政员还应该知道服务或雇用机构是不是超越职能或经营范围;


(3)程序和形式合法。不鼓励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仲裁机关不予受理没书面合同的劳动争议。双方产生了劳动争议,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服务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假如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没出现,无论试用期是不是已满,家政员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聘用方假如单方面强行辞退应给予合理补偿,家政员也可以诉诸法律维护我们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作报酬作出了规定: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的;


(3)支付劳动者薪资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根据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国劳动政处罚方法》,赔偿金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等于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至5倍责令支付。


家政服务相当数目是以按日、按量、按时、按单、按次等形式计算报酬,家政服务职员方应在满足以下基本需要的条件下申请支付方准时支付:


(1)按质、保量、按时完成约定的任务。


(2)提供可验证的健全服务保证信息。


4《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需要重点知道《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中的规定。


5《中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需要重点知道《中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人身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规定。


6《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


需要重点知道《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买家权利和义务、国家对买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


7《中国食品安全法》


需要重点知道《中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指标与需要的规定。


你会洗衣服吗?先不要随便回答。


8月28日下午,在闽台合作高级家政培训机构上,来自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的助理教授颜名聪博士正拿着不同质地的衣服和各式熨斗,教授学生怎么样清洗和熨烫衣服(右图)。而在隔壁则不时传来“呲呲”的炒菜声,原来,隔壁班的台湾老师陈伟心正在指导烹饪时油温的掌控:“伴随油锅温度慢慢升高到五六分热,大家看到油面会出现向外扩展的圆波纹,小波纹愈加多,大家管它们叫‘菊花状’滚动……”


作为先行先试之举,福建运用对台优势在国内首推闽台家政培训,免费为家政职员进行专业培训。8月13日,闽台合作高级家政服务培训机构正式开班,来自全省30多个家政企业的82名学员成为首批学员,同意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培训。


“之前都是用报纸擦窗户,但台湾老师说报纸反而会使窗户越擦越脏。”来自厦门一家家政企业的保姆刘春芳说,台湾的老师教会她们不少新方法,譬如擦玻璃时候沿着“S形”方向更省力更干净。


据培训机构的承办单位福建人上人力资源公司总经理王翔介绍,培训共邀请了23名台湾家政方面的专家,结合台湾职业教育培训理念和我省家政产业进步的实质需要,采取封闭式“面授+实训”模式。培训内容覆盖家事管理、婴幼儿保育、老人护理三部分,理论常识培训占30%,技能实操占70%。


来自福州的一家家政企业的月嫂谢大姐告诉记者,以前也参加过家政培训机构,但成效远不如这次好,“台湾老师重视做事方法和环保意识,讲课重视实践演练,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据悉,预计今年内,闽台合作培训机构将为我省培养上百名具备高级从业资格的家政职员,计划在4-5年内,为我省培养千名高素质的家政服务职员。


家政行业乱象多亟待规范


伴随我省经济进步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家政服务已成为城市居民日常必不可少的一种需要。据福州家政协会调查显示,福州60%的城市居民有家庭服务需要,按一个家政员工可为3个家庭提供服务计算,福州家政服务市场可提供43.6万个职位,按每一个家庭每年平均消费3000元计算,仅福州家政服务市场每年至少消费39亿元。


然而,同时,家政服务产业也存在从业素质低、培训机构参差不齐、职员流动性大等问题,产业进步遭到肯定限制。据悉,现在福州的家政服务职员参加合法培训的不多,各方面水平也参差不齐。一位家政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福州场保姆月薪大约3000元,而月嫂的月薪更是炒到了最高8000元,不过这类人基本都是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不高,提供的服务也非常粗糙。“找保姆难,找好保姆更是难上加难”。


“现在家政服务业市场比较乱,一个实体门店一条板凳就能介绍保姆的‘板凳企业’不少,整个行业缺少规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翔表示,受传统职业等级观念的影响,从事家政服务产业从业职员少,绝大部分从业职员多源于农村和偏远山区,文化素质低。同时,从事家政技能培训的机构较少,培训步骤缺少规范化标准,师资队伍薄弱,使得从业职员缺少系统培训,职业素养低下。另外,无证经营、价格恶性角逐、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比较常见,导致雇主、从业职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没办法保障。


“一边是高昂的收费,一边却是没办法保证的服务水平。”他说,家政服务职员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加上权益维护、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雇佣关系不规范,致使从业职员流动性大。雇佣双方没一个规范的规范和评价平台,双方缺少信赖,供需矛盾加剧,致使不少家庭抱怨“找个好保姆比找对象还难”。


陈翔表示,政府力推闽台家政培训,意在引入台湾一流的家政理念,让更多家政职员渐渐专业化,对于打造高水准的家政培训体系,提高全省家政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具备要紧意义。“当愈加多保姆发现通过不断培训和考证,收入会水涨船高,自己价值得到更大体现,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会更高,从而带动整个行业规范进步。”陈翔说。


台湾专家建议保姆“职业化”


“0至3岁是幼儿成长学习的黄金期,此时孩子的心理、习惯非常可能影响一生。保姆的影响对一个孩子心智的进步是深远的。”在台湾长期从事家政教育的颜名聪博士举了个例子:在台湾,有个保姆带的所有孩子长大后都考上了台湾大学,“这绝不是偶然”。


据颜博士介绍,在台湾大部分是双职工家庭,假如家有幼儿,一般是托付保姆照顾。台湾有关机构为了让爸爸妈妈亲可以安心地将孩子托付给专业保姆照顾,从1998年开办“丙级保姆职员技术士技能检定”,从业职员需要获得“证照”才能上岗。而要考取这个证书,需要先同意126小时以上的保姆职员核心课程练习。考试分为学科测试与术科测试,学科测试的内容包含幼儿进步、保育、卫生保健、生活环境与亲子教育、特殊婴幼儿照护等有关常识;而术科测试则包含调制儿童食物、说故事、急救、帮助儿童如厕、洗澡等。考取证照的保姆,已经拥有很多现代婴幼儿教育常识及各种技能。


为了鼓励更多家庭选择持证上岗的保姆,台湾从2001年开始推行“社区保姆支持系统”,即家庭假如选择有证照的保姆托育照顾幼儿,每一个孩子补助3000元(新台币,下同)。为了让保姆行业愈加专业化和透明化,“社区保姆支持系统”还为每一个保姆打造“档案库”,便捷查看所有从业记录,除去常常举办各种研习班给保姆“充电”,还常常不按期家访,对保姆实行跟踪管理,确保雇佣双方权益。


“在台湾,保姆一般写成‘保母’,意思是代替妈妈照顾孩子,这份职业和其他职业没什么不一样,不只不会遭到歧视,反而全社会非常尊重这个职业。”台湾职业练习进步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台湾,不少高校都设置了家政教育课程,而老师需要有丰富的实操经验,获得各项证照才能从事教学工作。台湾将家政行业细分为婴幼儿保育、老人照顾、烹饪等专业,每一个专业都有一整套理论和考证步骤。从业者可以通过考取不一样的证照获得更广泛的就业机会。


和国内不同,在台湾,不少家庭都是把孩子放到保姆家照看。上班前把孩子送去,下班后再接回来。依据台湾有关规定,一个保姆最多可以照看三个孩子(包含自己孩子在内)。保姆平均月薪达2万元至5万元,因为时间弹性还能兼顾家庭,收入也不比其他行业差,因此家政业不仅仅是“婆婆母亲的专利”,很多30岁以下受过专业练习、高学历年轻女人不断进入这个行业,甚至出现硕士学历的家政管理员。


针对国内“保姆荒”现象,不少台湾专家建议,实行职业化管理,让保姆工作状况达成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化,其作为一个行业,从业者拥有肯定素质,有社会地位,受尊重,“保姆荒”问题将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