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李凌云,一直关注着周岱兰事件的进步。
她向记者指出,保姆没被列入《劳动法》的地方性劳动法规的推行范围,是由于“中介式”的家政服务规范,使得保姆只得作为个体受雇于雇主,从而没办法被纳入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简言之,即保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针对这样的情况,她提出了三个具体的解决对策:
一是将推行职员制管理的家政服务公司推而广之。保姆成为公司一员,受公司委派为客户提供家政服务。而公司则给保姆开薪资并解决社会保障问题。2002年9月1日推行《上海外来从业职员综合保险暂行方法》以来,整体运行态势好。它确立了外来劳务职员与实质用人单位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外来劳动者要获得“工伤、大病和老年补贴”的待遇,规定了实质用人单位要为外来职员缴纳综合保险(每个人每月100多元),而此举使保姆有了实质的用人单位,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她们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是成立行业协会,打造行业风险基金。职员制的家政服务公司推广不是一时之功,但行业协会的成立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协会成立后,可以拟定规章规范,可以打造行业风险基金,保姆们每个人每月拿出一些,可以使自己获得保障。这不失是一个便利的解决渠道。
三是拟定保姆雇佣的格式合同,强制雇主为保姆投保。在职员制家政服务公司没获得推广,而行业协会得到壮大的状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拟定统一的格式合同,分发给每个登记注册的保姆介绍所(中介机构),上面注明雇主为保姆买保险的条约(商业保险是一个可行方法),保姆和雇主据此签订协议。这是一个最简单的方法。
家庭夜店通常都是袖珍型的,可以参考居住环境及个人喜好,将它设在客厅或起居室内,也可以设在餐厅或厨房内。一般来讲,其布置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转角式
借助房间转角部位进行布置。客人可以围台而坐,既便捷交谈,又使室内空间布置更显紧凑,实用性较强,亦别具情趣。
☆贴墙式
在室内干扰较小的一段墙面贴墙布置夜店,占地少,节省空间。夜店靠墙安放,吧柜可以摆在吧台上,也可以悬挂在墙上。吧柜上方悬挂一块顶棚,顶棚上嵌入筒灯,使灯光投射在吧台及酒具上。此法适合于面积较小的房间。
☆隔断式
借助吧台起到划分空间、烘托室内氛围有哪些用途。这种布置灵活便捷,使室内隔而不断。在餐厅或厨房中设置夜店,以使用隔断式为佳。在面积较大的房中,将厨房与走道用夜店隔开,构成开放式隔断,尤显巧妙合理。此法适用于居室面积较大且有多种作用与功效的房间。
☆嵌入式
在不规则居室里,借助凹入部分设置夜店。此法可以有效地借助室内空间,有整齐划一感。假如房间内有楼梯,也可以借助楼梯下面的凹入空间设置夜店,使这一特殊空间得到充分借助。
☆餐桌式
将餐桌与夜店结合,使夜店兼作餐桌。一般可以设计成“T”型或“L”型,吧台可分为上下两层。下层挑出一部分,做成折叠式,支起时形成小餐桌,供数人用餐,放手时就成为夜店,可降低用面积,支架可借助吧柜的门窗。吧柜设计得稍大一些,用以存放酒具及餐具。因为一台多用,占地少,尤适合无餐厅的小面积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