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南宁城北区法院对抱走主人家的婴儿并勒索钱财的保姆潘一妹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3年9月,被告人潘一妹用吴丽梅的身份证到南宁兰云家政信息服务部登记求职,同年10月2日,经该信息服务部推荐,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张老师家当保姆,照看张未满周岁的儿子。潘因感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便产生抱走孩子后向其爸爸妈妈索要财物的想法。同年11月8日上午8时许,潘一妹趁张老师在家休息,家里无别的人之机,偷偷将孩子抱离张家,然后搭车回武鸣县自己家里躲藏,次日下午,接到报案的公安职员到潘的家里将孩子拯救出来。(通讯员梁启清 胡海丽)

今年3月,小张经南京某家政培训机构的老师介绍,到一户人家做保姆。可就在不久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张得知这家人为了防备她偷窥电脑里的机密,在家里安装了摄像头。这让小张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保姆:雇主家里装有摄像头 小张是一位高级家政员工,受过电脑、英语、厨艺等方面的专业练习。今年3月,培训机构的刘老师给她介绍了一位雇主。雇主王女性50多岁,据了解是南京某高校的科研职员,她老公李先生也是一位科研职员。小张想,雇主双方都是高级常识分子,应该比较容易相处,于是她十分开心地答应了这户人家的聘用。聘用时,王女性特意交代小张,她仅需打扫房间,洗衣做饭,不许乱动其他家电,特别是电脑。小张心里虽然奇怪,但也没多问。按约定,天天上午,小张按时来到王女性家,尽管此时雇主上班不在家,可她仍一丝不苟地按需要做事。 王女性对小张的表现十分认可。有一天,王女性打电话给培训机构的刘老师,闲聊中,王女性表达了对小张的赞许,她说:“没想到小张做得这么好,她清扫房间时,都会用布把电器罩起来,干活仔细,一点不偷懒。”刘老师十分奇怪,小张干活时,王女性夫妇应该都在上班啊,如何会了解得这么详细?王女性不好意思地讲解,因为她和老公都是做科研工作的,一些机密的资料都储存在电脑里,为了怕小张偷窥,所以他们在家特意安装了摄像头。 刘老师把摄像头的事告诉了小张。想着这几个月,我们的行为一直被其他人监视,小张心里十分难过。她说,以前在车间工作时,工厂为预防他们偷零件,在车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她感觉特别没尊严。没想到目前做保姆,也会发生这种事!想到摄像头,小张还有一丝紧张:她坚信自己工作绝对没问题,可若有时干活干热了,脱掉衣服什么,被看见可就…… 律师:私人装摄像头监视别人属侵犯隐私 私人装摄像头监视别人,是不是违法?记者采访了南京普德律师事物所的徐龙才律师。徐律师说,只有出于安全管理需要,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才有权安装摄像头监视别人,私人若为了监视别人而装摄像头,是侵犯别人隐私。王女性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监视保姆,这是对保姆尊严的一种损害。但因为录像没广泛传播,影响不大,所以双方可以用内部调节的办法解决问题。 社会学家:装摄像头是信赖危机的表现 省社科院研究员叶克林说,现在,摄像头在社会上非常常见,超市里、商场里,甚至某些街道都装有摄像头。这表现出在社会转型期,人与人之间的认知程度、知道程度在不断降低,摄像头的广泛应用也象征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危机。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陆晴 作者: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