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的“家政员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研讨会上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推出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保护家政员工劳动权益的规章。
近年来,力推家政服务业立法的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曾参与拟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步家庭服务业的指导建议》。她告诉记者:“这部规章将对家政服务合同、家政职员保险等很多与家政员工权益密切有关的方面作出规范,但只适用于家政企业的家政职员,而不涉及零散的从事家政服务的职员。”
这部规章具体何时能颁布,刘明辉说:“这要在国内签署有关国际公约之后。现在还是一个初步计划。”对于记者“家政工人权益保障的国家专门立法何时能达成”的问题,刘明辉直言不容易:“现在的主要障碍存在于部分立法者僵化的惯性思维,表现为缺少对歧视家政工的认识,家政服务职员因为其受雇家庭不被觉得拥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等。”
近年多发的“保姆荒”及家政工人权利遭受侵犯后无从救济的近况,使得家政行业的规范及家政工人的权益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命题。据统计,全国家政工的数目在1600万到2100万之间,如此一个庞大的群体,其权利义务却在法律上长期处于不明状况。刘明辉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家政工的权利没办法得到保障,打骂、虐待、性骚扰案时有发生,超时工作现象常见存在。如月嫂入户26天,天天休息平均不足4小时,体力紧急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