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素的公告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素》已经省人民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质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素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素的公告》(国办发〔2024〕23号)精神,结合实质,现拟定我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素。
1、认真做好公开解析回话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全领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情、政府及其部门拟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准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做好政府全领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情的图形解析解析等工作。研究涉及重大民生事情的政府常务会议,要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加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状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意人民群众监督。拟定颁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有关信息作出规定,使政策实行阳光透明。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及保密和敏锐信息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回话全文。打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公开。
(二)围绕重点范围加强主动公开力度。重点范围信息公开状况要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公布,同意社会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推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国办发〔2024〕94号)精神,紧紧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颁布具体工作策略,结合实质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状况、征收土地策略、征地补偿安置策略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国办发〔2024〕97号)精神,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等部门要颁布具体工作策略,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买卖通知、资格审察结果、买卖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与有关变更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步骤透明化。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国办发〔2024〕10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马上颁布的推行方法需要,扶贫、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环保、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要颁布具体工作策略,进一步推进精确扶贫精确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置等的信息公开,重视运用技术方法达成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借助。四是抓好财政预决算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的相关需求,拓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推进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方位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当令拟定并准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方法。
(三)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网络+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建议》(国发〔2024〕55号)需要,结合实质,不断革新服务方法,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加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情清单、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等“网络+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状况及阶段性成就的公开,让群众办事更了解、更便捷。打造健全网民留言、咨询和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准时处置回话,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二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审批办事服务。根据国务院需要,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许可审批时间再降低一半的有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效果等状况要准时公开。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以外不能增加其它需要,条件变化的应在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有关信息。三是提高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进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规范服务行为,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公开透明。实行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用统一的咨询问答常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公开内容准确一致,便捷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大政策解析。牢牢把握推进优质进步的根本需要,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五个强省”建设、深化基础性重点范围改革、推行乡村振兴策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进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升保障和改变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全方位公开、深入解析有关政策手段、实行状况和工作效果。重点抓好防范解决重大风险、精确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有关政策手段的解析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析的步伐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进政策贯彻落实打造好环境。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发布规范建设,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析人”职责,通过媒体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法,解析好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准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重视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解决读,把政策讲解了解,防止误解误读。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大舆情回话。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采集苗头性舆情,尤其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打造健全软文投稿规范和互联网发声引导规范,做好就学就诊、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门舆情回话,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了解问题成因、解决方法和制约原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打造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迅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大与大众媒体的交流联系,提升政务舆情回话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话工作,准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拓展政务舆情应付工作成效评估,打造问责规范,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能力、回话不妥当、报告不准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2、全方位提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应用水平
(六)提高政府网站制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进步引导的公告》(国办发〔2024〕47号)精神,修订下发《湖南政府网站管理方法》,加大正常的状态监测和建设管理。紧扣省委、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革新塑造省政府门户网站“三湘话语”、“答题”、“爱上湖南”等特点栏目,公开政策信息,传播政府声音,回话百姓关切,促进工作落实,不断提高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部署网络协议第六版(IPv6),年内完成有关改造工作。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理步骤,规范政府网站名字域名管理,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方位支持网络协议第六版。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有序拓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进一步打造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打造完善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规范,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七)加大“两微一端”建设应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积极加大“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推广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析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哪个开设、哪个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察把关,不能发布与政府职能没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导致不好的影响的要准时整改。加大“两微一端”平时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理。
(八)提高政民互动平台应用水平。一是加大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理管理。认真落实《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12345服务平台整理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议》(湘政办发﹝2024﹞21号)和《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的公告》(湘政办函〔2024〕41号)需要,各类热线电话要统一整理到本级12345热线平台,尚未整理的要加强整理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理,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公安机关报警服务电话主动做好与12345热线平台对接工作,准时分流非警务类求助信息。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年底前将清理整理状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加大省12345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对全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实时监测、智能督办、绩效考核,推进提高热线服务水平。二是做好“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认真落实《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公告》(湘政办函〔2024〕4号)需要,实行“1日一清单、1月一大全、一季一通报”,提高“省长信箱”来信办理水平。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领导信箱来信办理,提高群众获得感和认可度。
(九)推进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进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24〕22号)需要,坚持“应发布尽发布”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规范。打造省直部门文件报送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规范、联络员规范和省政府办公厅对于报送刊登状况通报规范。省直部门要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察备案后的规范性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准时送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湖南政报社),供省政府公报刊登,逐步做到实行前刊登。进一步提高省政府公报纸质版水平和电子化水平,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省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省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借助。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马上修订颁布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健全有关配套手段,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需要全方位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准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打造完善接收、登记、办理、回话等步骤,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
(十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试点工作的文件需要,加快形成试点成就,每一个试点范围要报送一套公开标准规范。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拓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省质监局、省标准化院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编制有关工作。
(十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察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察,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机会、公开方法的研判,防止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通知、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公开时要去标志化处置。
(十三)全方位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省直部门要对标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的主动公开目录,修订颁布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对外发布;各市州、县市区要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决策、实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和政策解析、舆情回话、公众参与等需要。
(十四)打造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教育、环保、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积极对照国务院主管部门拟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拟定颁布有关范围落实的具体举措和方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分类指导,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看重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工作保障,抓好职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大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推进任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本要素部署的任务落实状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要紧内容,加大监督检查,通考试报名核结果。